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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惠州市纪委监委微信公号发布2023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通报。

通报显示,2023年上半年,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1362件次,其中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560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157件,谈话函询37件。立案1288件,其中立案县处级干部28人、乡科级干部190人。处分558人,其中党纪处分476人、政务处分157人;处分县处级干部18人,乡科级干部97人,一般干部106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337人。

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图片源自“惠州清风”

根据通报,2023年上半年,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共129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704人次,占总人次的54.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18人次,占32.3%;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6人次,占5.1%;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07人次,占8.2%。此外,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74人,移送检察机关14人。

惠州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图。图片源自“惠州清风”

南方+记者 蓝单

【作者】 蓝单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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