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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记者张洁)7月27日,记者从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在对356组批家用电器产品样品的抽样检验中,有127组批样品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包括EQ嘉尔奇电吹风、SULΛMIZ苏兰电热水壶、米力电动料理机等。
不合格名单显示,标称揭阳空港经济区雅致电器厂生产的jEQ嘉尔奇牌电吹风(规格型号JEQ-3101 AC220V 2000W 50Hz),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标称广东苏兰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SULΛMIZ苏兰牌电热水壶(规格型号SL-H3007 220V~50Hz 1500W 2.3L;生产日期/批号2021年11月07日),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标称广东茶心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好哥牌液体加热器(多功能水壶)(规格型号C201A 220V~ 50Hz 烧水功率1350W 消毒功率800W 1.0L;生产日期/批号2022年04月17日),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不合格;标称广东米力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米力(图形)牌电动料理机(规格型号ML-3011 220V~50Hz 250W 2.0L;生产日期/批号2022-01-20),稳定性和机械危险不合格。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称,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议消费者购买家用电器产品时,选择有CCC强制性认证标识、三包有保障的产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的方法和注意事项正确使用,以免家用电器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事故或触电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