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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跨省(市)转入

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跨省(市)转入时,具体分为以下四个步骤:

(1)参保人在本地办理正常参保手续后,于每月5--24日将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至开封市社会保险局各分局办事大厅经办窗口,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本市户籍地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邮寄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开封市社会保险局寄出的联系函后审核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出手续,向开封市社会保险局寄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转移相关资金;

(4)开封市社会保险局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邮寄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转移资金审核无误后办理转入合并手续。

参保人员本人只需要办理上述步骤的第1步,后续工作由两地经办机构通过信函沟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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