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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一起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茅台酒案,对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5瓶“15年”“贵州茅台酒”予以扣押。
2023年8月1日,该局执法人员发现某商户货架上摆放有标称“15年”的“贵州茅台酒”,系当事人以近5000元/瓶的价格从他人处收购而来,无法提供相关购进票据。经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授权打假人员现场对其外包装、瓶帽及瓶口喷码、防串码等进行鉴别,认定其中5瓶标称“15年”的“贵州茅台酒”非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出厂,属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
该商户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该局予以立案调查,并对上述5瓶标称“15年”的“贵州茅台酒”予以扣押。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的调查处理中。
近日来,该局稽查大队联合各分局对全区酒类经营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建立进货台账、酒类标签是否符合规范、有无销售假冒知名白酒等情况。截至目前,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家,立案1起。
温馨提示
经营者在采购商品时要依法履行查验义务,诚信合规经营。
消费者购买酒类商品应到有经营资质的正规商家购买,保留好消费凭证,也可通过扫描二维码等方式进行真伪验证,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假冒侵权和质量问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陶 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