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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河北秦皇岛。晚上23:50分许,交警在夜查行动中查获涉嫌醉酒驾车的男子李某,其呼气检测值为179mg/100ml。然而,李某非但认识不到自己的严重违法过错,反而态度嚣张:
“有啥啊?!不就是几个月拘役吗?!”
“你们也就查个酒驾、治个开车的,
我喝酒开车算毛病吗?”
“我撞人了挂车了,是刑事犯罪吗?”
经血检,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80.92mg/100ml,确属醉驾。进一步核查发现,李某可谓是前科累累:
◆ 2012年1月,因醉驾被吊销驾照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并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7年5月,因无证驾驶、二次酒驾,被处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日。 ◆2019年5月,因无证驾驶被处罚款1000元。 ◆2020年9月17日,因无证驾驶被处罚款1000元。 ◆2020年9月24日,因无证驾驶、醉驾被处罚款1000元,并于2021年11月被判处拘役2个月10天,并处罚金7000元。此次被查,是李某第四次涉酒驾驶机动车、第五次无证驾驶。
目前,李某因无证驾驶被处罚款1000元,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